工作职责
后勤处工作职责
后勤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,贯彻学校服务理念,负责做好学校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、年度计划和近期计划,并组织实施;
二、负责对后勤处下属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,定期签订各类目标责任书,并监督检查目标执行情况;
三、负责后勤处干部考核和岗位编制核定等工作;
四、负责工勤人员的人事管理、劳动合同签订、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障等工作。服务外包型工勤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学校核定的标准执行,员工的工资由公司按学校核定的标准造表报人事部备案,如有异动,应另附情况说明;
五、在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履行招标办公室的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;
六、负责学校各类零星物资和办公用品(低值易耗品)的采购、保管、领用工作;
七、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,包括教学楼、图书馆、行政楼、宿舍楼、大礼堂、食堂等建筑设施;
八、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气等能源设施,多媒体等教学设施的维护、维修与管理;
九、负责学校水、电、气费的收缴和各种房屋或场地出租的费用收取工作;
十、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吃、住保障工作和生活服务设施的管理,包括食堂、宿舍、邮政代办点、银行代理处、理发店、校园超市等服务项目,努力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;
十一、负责学校公共环境卫生和学校指定地方的保洁工作;
十二、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;
十三、负责学校的绿化、管理及维护工作;
十四、负责学校车辆和交通运输的综合管理工作;
十五、负责学校报刊的订阅与发送,师生信函接收与传递工作;
十六、接受学校财务处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;
十七、负责后勤处归档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工作;
十八、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,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;
十九、抓好后勤处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,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观念,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;
二十、负责编制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;
二十一、负责本单位阶段(年度)工作的数据收集、整改和分析评价工作;
二十二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